terça-feira, 29 de dezembro de 2009

奇蹟

奇蹟

術語“奇蹟”是使用非常廣泛,在日常語言。快速審查新聞報導可能使後續報告,例如一個“聖誕奇蹟”,其中得克薩斯州墨西哥灣沿岸地區後來被雪覆蓋的一種罕見的風暴。我們所講的神奇療效的藥物,或奇蹟寶寶,一些家庭用品自稱是奇蹟也。哲學討論的奇蹟,但是,僅限於使用的宗教,特別是有神論的宗教提出的概念。這些哲學討論圍繞著兩個重疊的問題。第一,這些問題是一個概念問題:什麼是奇蹟?概念的爭議的一個奇蹟主要集中在是否應該奇蹟,在某種意義上,違背自然法則。一定要特別是aviolation自然法?假如它必須是,第二個問題是,即是否有這樣的觀念是一致的行為之一。哲學家們也十分關注什麼樣的觀察標準,將使我們能夠確定一個事件是一個奇蹟,尤其是因為,這意味著它作為識別違反自然規律。如何,例如,可以告訴我們之間的差別一宗事件是一個真正的違反假設某種意義上可以利用這個概念,一個是符合自然規律的一些我們也不知道究竟?並考慮到發生真正的衝突,我們如何以確定它是否是由於神聖的機構,還是只不過是一個自發的失誤自然秩序?第二個主要的問題是認識論的:一旦我們解決什麼奇蹟是,我們永遠不可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一個已經發生?這個問題通常是有關這個問題是否證詞,諸如提供的聖經來源,都不能給予我們足夠的理由相信,奇蹟發生了。


1。在定義“奇蹟”
在素描了簡短的哲學討論的奇蹟,這將是可取的首先的定義,“奇蹟,”不幸的是,部分爭議方面的奇蹟,是在短短所涉及的概念,在適當的奇蹟。作為一個粗略的開端,但是,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詞是從 Latinmiraculum,這是來自 mirari,懷疑,因此最普遍的表徵是一個奇蹟的事件挑起懷疑。因此,它必須以某種方式特別,不尋常,或違背我們的期望。產生分歧,但是,對於如何使一個奇蹟被質疑的。在何種意義上必須是非凡的奇蹟?最早的一個帳戶是給予聖奧古斯丁,誰舉行(市上帝,XXI.8.2)的奇蹟是不違反自然,但只有我們知道的性質;奇蹟成為可能隱藏在性質上的潛力放在那裡的上帝。在神學魂斗羅 GentilesIII:101,聖托馬斯阿奎那,擴大後,奧古斯丁的構想,他說是一個奇蹟必須超越通常的順序觀察的性質,但他堅持認為,奇蹟是沒有違反任何性質的絕對意義,因為它是在大自然中的一切創造的東西作出反應,以上帝的意志。在他詢問關於人類理解,大衛休謨提出的兩個定義的“奇蹟”:第一,違反自然法(查詢第114頁);此後不久,他提供了一個更複雜的定義時,他說是一個奇蹟“的罪過一項法律的性質,由某意志的神,或干預一些無形的代理人“(查詢,第115N章)。


這第二個定義提供了兩個重要事件的標準,必須滿足為了有資格作為一個奇蹟:它必須是違反了自然法則,但這本身是不夠的,一個奇蹟也必須是表達了神的意志。這意味著必須對神的奇蹟機構,如果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事件是由上帝之事,我們沒有理由將其稱為一個奇蹟。最近,這個想法是一個奇蹟,必須界定條件自然法已經受到攻擊。 R.F.荷蘭(1965)曾經說,一個奇蹟,可能是符合自然法則,因為宗教意義的巧合,可能有資格的奇蹟,儘管我們完全理解的原因是它帶來了約。帳目神奇的距離本身也是一個奇蹟規定,以某種方式違反命令的性質,贊成一個專注於他們對人類生命的意義,可以說是強調其性質的跡象,事實上這個詞神蹟,“符號”,是世界上使用的術語在新約來形容的奇蹟。


2。奇蹟和世界觀點的任何討論結果的奇蹟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世界觀。通常的有神論的世界觀是一個假設的存在萬能的上帝誰,而超越自然,但仍然可以採取行動,或表達他的意願,在自然世界。顯然相信奇蹟是可能的,如果我們已經調查可推定這種觀點的東西。通常的方式使這件事,或許可以稱為 supernaturalistic。那些將捍衛超自然誰這樣做,有時通過承諾本體存在的實體在某種意義上以外的性質,其中以“性”指的是整體的東西,可以已知的手段觀察和實驗,或更一般通過適當的方法對自然學科。防禦的玄學也可採取的方法反過來,堅持科學的自然是無法揭示整體所有有。雖然 supernaturalists一般認為,上帝,顯示了他的性質,一部分是通過觀察的現象(如例如奇蹟,或者更一般地說,在該命令的性質),我們將在這裡了解,方法超自然承諾以及對我們的看法知識上帝必須輔以啟示。

啟示我們的知識來源上帝可能,例如,包括某種形式的先驗知識,supersensory宗教經驗,或直接溝通上帝的信息,否則不會提供給我們。知識的神傳下來的經文,如聖經和古蘭經的,通常設想的有神論者有啟發性的性質。 Supernaturalistic決算的神奇很常用參考超自然的原因,這被認為是發揮有益的作用,在建設超自然的解釋。但是,正如我們將在第10和11,信念奇蹟並沒有明顯的承諾之一,信仰超自然的原因或療效超自然的解釋。相對於玄學,本體論的自然主義否認存在任何超出的性質;方法論的自然主義認為,觀察和實驗,或一般來說,方法科學的經驗,足以為我們提供的所有知識,這是我們不可能有。


自然主義的特點是,有時還持有這種性質是一致的,這就是說,所有的事件在性質上符合概括(例如法律),它可以驗證的手段觀察。自然主義做普遍持這種觀點,統一的信心,自然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科學企業,但嚴格來說,這是又一個形而上學的性質所作的承諾對宇宙和人類的敏感性的認識。如果自然結果並不完全似律,也不會拒絕的要求自然。如不統一性,或者是一個信徒奇蹟可能是指由於違反了自然法則,將意味著只能有限制的能力,了解和預測自然現象。然而,自然是致力於否定合法性的任何企圖解釋的自然現象,呼籲超自然。自然主義否認存在超自然的實體,否認以及聲稱啟示是能夠為我們提供了真正的知識。


凡supernaturalistic世界觀是相當開放的奇蹟的可能性,自然要少得多同情,並可以說,在自然主義的信條排除奇蹟的可能性完全,見劉易斯(1947年:總。1),馬丁(1992年: 192)和戴維斯(1999:131)。很多,當然,取決於我們如何想像的奇蹟,以及我們採取的意義是。我們關注的其中可能有奇蹟般的將是一個道歉的。所謂“道歉”在這裡是為了防禦的理性信仰上帝。歷史上,辯護者都指出,發生奇蹟的有神論作為證據,這就是說,他們認為聖經報告奇蹟,例如刊載於聖經,提供的理由相信上帝。雖然這種說法並不像現在流行的,因為它是在18世紀,現代觀念的神奇一直強烈影響本歉意的興趣。


這種利益放在重要的制約因素帳戶的奇蹟。如果我們要指出一個奇蹟為支持信仰超自然的神,顯然我們不能首先假定supernaturalistic的世界觀,這會令人產生疑問。如果我們試圖說服持懷疑上帝的存在,我們正在努力證明他有一種超越或超越自然,他將要求被說服他自己的條件,我們必須利用任何假設那些超越已經承認了自然主義的世界觀。由於現代思想史方面的奇蹟,一直強烈影響抱歉利益,強調本項將在道歉概念的奇蹟,也就是在概念奇蹟,因為它已經援引這些將指向誰奇蹟的報告是建立在聖經的存在超自然的上帝。重要的是要記住,但是,任何困難與此相關的辯護呼籲奇蹟不會自動利於貫徹合理的信仰奇蹟一般。一個成功的批評上訴的辯護將顯示最多,一個值得相信奇蹟,取決於我們有獨立的理由,拒絕自然;再次,見劉易斯(1947:11)。 3。證人的可信性的一個主要關注的,理性的信念,奇蹟與我們是否可以有理由相信,在一個奇蹟發生在此基礎上作證。


要確定是否報告奇蹟是可信的,我們需要考慮的可靠性源。假設題目虜一些報告事態(或事件)大腸桿菌是S的報告一般都這樣嗎?顯然,如果她知道說謊,或說出謊言的笑話,我們應該不願相信她。另外,如果她有什麼特別的興趣,讓我們相信,E有發生的話,例如,她從中受益財政,這使我們有理由懷疑的。這也有可能是S可以所報告的謊言不打算這樣做,她會由衷地相信,電子,即使發生了沒有,或者她的報告可能會受到無意識的誇張或歪曲。


除了她的可能性,可能會影響一些具體自身利益,如金融之一,她的報告也可能受情緒影響,她的恐懼,也許,或一廂情願的想法。我們還應該考慮是否有其他可靠和獨立的證人都能找到,以證實她的報告。我們還必須問一問自己,是否S是證人 E,或者是傳遞信息的報告給她。如果她目睹這一事件的人,但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問題她觀測權力和她的身體情況的觀察。有相當多的東西可以在這裡出錯,例如,S可以真誠地報告一個事件,因為她相信發生,但事實上她的報告是基於一種誤解。因此,她可能會報告說,看到一名男子走過表面的一個湖泊,這可能是她的理解發生的事情,而事實上他一起走在湖邊或沙洲。如果是黑,天氣很糟糕,這也使得其難於保安局有一個良好的觀發生了什麼。當然,我們不應該忽視的影響 S的自己的態度如何,她解釋她認為,如果她已經傾向於認為該男子的報告,她走在被水作為人誰是能夠執行這樣一個非凡的壯舉,這可能顏色如何,她也明白,她曾見過。同樣道理,如果我們已經傾向於同意她這個人的非凡能力,我們將更有可能相信她的報告。如果S只是局限在證詞別人電子商務的發生,我們會問她是否有正確的理解她被告知的。她可能不再重複的證詞完全一樣給她。而在這裡,她自己的偏見色彩,她可能理解的報告。扭曲的可能性證詞增長進入每個重新講故事。這將是富有成效的,考慮這些因素在評估力量聖經見證了奇蹟歸於耶穌。報告對這些奇蹟來自四福音帳戶,可能不會有誰寫的那些理應親眼看到耶穌的奇蹟。



其中一些賬戶似乎借用他人的,或者已影響一個共同的來源,即使不屬於這種情況下,他們仍不能自稱是獨立的。假設他們來自同第一手證詞宗徒馬克,馬太,路加和約翰,這些人密切相關,而且時間來討論彼此他們所見過的報告,錄得為子孫後代。他們的所有成員在同一宗教的社會,有著共同的觀點和共同利益。不幸的是,沒有獨立的報告,從感興趣的證人,而福音帳戶告訴我們,有奇蹟發生的前面敵對證人,這不會幫助我們當它的準確性這些非常福音報告,是一個問題。 (後來確認了耶穌的神蹟,是敵對雙方的懷疑論者會說,有證據只輕信這些作家。)有人曾建議,這些人進行了嚴重的風險報告說,他們做了,他們就不會冒著生活中的一個謊言。但這種規定,充其量只是他們的報告是真誠的,不幸的是,他們的信念是不是結論性的證據查明真相,他們的證詞。我們可以預料同樣的信念從別人誰是妄想。讓我們考慮一個特定的報告耶穌復活運用這些因素。


熱門道歉有時指向一個事實,根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6),耶穌的復活看到500人的一次,這是不太可能有這麼多人會的經驗,如果看到耶穌耶穌實際上並不存在。畢竟,這可以說,他們不可能有共同的集體幻覺,因為幻覺通常是私人,沒有先例共享幻覺,它可能會顯得特別牽強附會的假設,一個幻覺會這麼多分擔人們。因此,它可以被認為很可能是耶穌真的在那裡,假定有足夠證據表明,他已經去世前的那個時候,它成為合理的說,他從死裡復活。雖然本報告有時作為證據耶穌的身體復活,保羅說,他只在500 appearedto沒有說清楚,這是一個身體重組耶穌,這些人看到了。但是,讓我們假設,保羅手段報告,500看見耶穌的肉。很遺憾,我們沒有報告的500主耶穌的復活,我們只有保羅的傳聞證詞耶穌是看到500。此外保羅並沒有告訴我們如何來到他的信息。很可能他說話親自部分或所有這些 500的證人,但他也有可能是重複的證詞,他收到了別人。



這開闢了的可能性,該報告是歪曲保羅之前達成,例如,證人的人數可能被誇大,或原始證人也許只是報告感到耶穌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實際上不與他見面。對於為了爭論,但是,讓我們假設,有一次一組 500人誰都願意作證,他們看到了復活的耶穌的身體。這不需要任何的結果應該集體幻覺,是500可能都看到了他們來的人誰相信,經過討論,他們之間是耶穌。在這種情況下,證據的500將是一個經驗一起共同解釋它。它也可能是文本保羅的信哥林多迄今沒有得到準確保留。因此,無論多麼可靠的保羅自己可能是,他自己的報告可能已被修改,通過一種或幾種,節錄。還有,因此,不少點,或扭曲的錯誤可能已進入報告哥林多前書:

(1)原證人可能是錯誤的,因為某種原因,他們是否看見耶穌;


(2)這些證人的證詞可能被扭曲未到保羅;


(3)保羅可能會錯誤地報告他聽到這件事,和


(4)保羅自己的報告,已在他的原信基督教社區在科林斯,可能已被扭曲。該辯護士會說,這將是非常令人吃驚,如果錯誤,應該悄悄地在任何報告,這 4個點。這個問題現在我們必須問,然而,這些替代哪會更令人吃驚:這應該出現一些錯誤方面1-4以上,或真的是耶穌從死裡復活。


4。休謨的參數


在他的第十節人類理解查詢,休謨告訴我們,這是不合理的訂閱任何“制度宗教”,除非該系統驗證了奇蹟的發生,他當時認為,我們不能有理由相信,在一奇蹟發生了,至少在我們的信念是基於證詞作為時,例如,它是基於奇蹟的報告給出了經典之作。 (休謨並沒有明確解決的問題是否真正目睹一個明顯的奇蹟將使我們有理由認為,一個奇蹟已實際發生的,但很可能他援引的原則方面的證詞為神奇,可以應用於案件一發生奇蹟。)他表示,目的是要表明,信念,奇蹟不是理性的報告,但“我們最神聖的宗教是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原因”(查詢,第130頁)。休謨肯定有些諷刺意味的打算,但因為他最後表示,任何人誰包含了一個奇蹟的信念基礎上的信仰是有意識的“奇蹟的繼續自己的人,這顛覆一切的原則,他的理解”(查詢,p 。131),這似乎是從很遠的贊同基於信仰的信念的奇蹟。有一些爭議的性質休謨的觀點對奇蹟,以及查詢,似乎包含多個這樣的說法。


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中之一,我會請平衡概率參數。 (對於一個簡短的討論一些其他參數,請進入“大衛休謨:宗教著作。”)休謨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對我們肯定比例的任何事項的事實的力量的證據。我們已經研究的一些考慮,進入評估力量的證詞,也沒有否認,證詞可能真的十分強烈的時候,例如,它可以給予無數高度可靠和獨立的證人。不過,休謨告訴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建立一個奇蹟的發生。現在出現的問題不在於與證人的可靠性與自然的東西被報導。奇蹟是,根據休謨,違反自然法則。我們假定一個獲得法律性質只有當我們有一個廣泛和exceptionless,體驗某一種現象。例如,我們假設這是一個問題的自然法則,一個人不能走路表面的水,而它在液體狀態,這是基於假設的重量龐大的機構,從我們的經驗,熟悉發生了什麼事情海洋,湖泊,廚房水槽和浴缸。有了這些經驗,我們總是有最好的證據表明,在個別情況下,一個對象的平均密度相當大,而被列入表面上的水體,將下沉。



根據休謨,證據贊成一個奇蹟,即使是提供了強有力的證詞,將永遠沒法改變的法律證據的本質,這是應該受到侵犯。很大的爭議圍繞概念違反自然法則。不過,似乎所有的休謨的需要,以使他的論點是,奇蹟是一個例外,這一過程中的性質,我們以前觀察它,就是說,我們在那裡有大量的經驗,某樣的現象 - 稱之為 A型和有經驗的exceptionless全部都是被B,我們有非常強烈的理由相信任何給予的將是B中因為我們有一個非常大的數量方面的經驗緻密的天體被提上的水,並考慮到每一個案件的對象有沉沒,我們有強烈的證據證明,任何對象,放置到水是一個將下沉。因此,我們有最好的可能原因為報告認為任何人步行的水是假,這無論多麼可靠的證人。雖然經常提出反對意見對休謨的自然法觀念,其實沒有什麼特別複雜的考慮自然法,似乎有必要在這裡,休謨的例子是很常識性的:所有的人總是要死的,導致不能保持懸浮於空氣中,消防消耗木材和水是熄滅(查詢第114頁)。


這可能是一個天真的自然法的概念,然而這是事實,所有事情都是一樣,我們可以分配一個最小的發生概率的counterinstance任何這些概括。有時,休謨的聲音,彷彿他認為這樣的概率事件是零,因為它前所未有的性質,一些評論家曾表示反對這一事實,我們從來不知道這樣的事件發生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發生。過去的規律不建立,這是不可能的自然法則都不應暫停(Purtill 1978)。然而,無論休謨的原意,這是比較奢侈的要求比他的參數需要。他可以自由地承認,一些小概率可能會附加的前景留下了濃重的對象可能繼續留在表面的一個湖泊,就已經足夠了他的目的,它將永遠是morelikely,任何證人誰報告這類事件是企圖欺騙我們,或者是自己欺騙。畢竟,沒有任何先例人走路的水,設置此一爭議的個案而已,而是有充分的先例,為虛假的證詞,即使在最好的情況。因此休謨說,(查詢第115ff)“沒有證據足以建立一個奇蹟,除非證明是這樣的一種,它的謬誤更為神奇,比事實上,它努力建立。”我們必須始終決定贊成的較小的奇蹟。我們必須自問,這將是更多的是奇蹟:耶穌在水上行走,或者是聖經報告這一事件是假?雖然我們偶爾會遇到的證詞是如此強烈,其謬誤是非常令人吃驚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遇到任何報告,其中的謬誤則簡直是奇蹟。

因此,一個合理的結論將永遠的證詞是假的。因此,要回到保羅的報告耶穌復活在哥林多前書:這可能是極不可能的原始證人是錯誤的,因為某種原因,他們是否看見耶穌,而可能是極不可能的證詞,這些證人被扭曲未到保羅,而可能是極不可能的保羅錯誤地報告他聽到這件事,它可能是極不可能保羅的原信基督教社會科林斯也沒有得到準確的保存在我們的現代翻譯新約。假設辯護可以說是失敗的,在傳輸的任何證詞這些點可能完全沒有先例的人類經驗。但身體復活一個人的,也是沒有先例的,所以最好的辯護者可以希望的是兩個選擇,該報告是不正確的,或者是耶穌復活,同樣不可能,這似乎只是呼籲暫時停工的判斷。道歉的上訴常常集中力量的證詞,如保羅的,並常出現有一個良好的情況下其可靠性。


不過這樣的呼籲只會說服那些誰已經傾向於相信奇蹟,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已經同情一supernaturalistic世界觀和誰因此傾向於淡化不大可能一個死人回歸生活。說了這麼多,可能會打擊我們,奇怪的是,休漠似乎不想排除這種可能性,在原則上非常有力地證明可能發生,建立一個前所未有的事件。他告訴我們(查詢第127頁),如果太陽在黑暗了八天,自1600年1月1日,並證明了這一事實繼續收到來自世界各地,沒有任何變化,我們應該相信它 - 然後尋找原因。因此,即使我們相信,這樣的事件確實發生,而這些證據在這種情況下會大大強於證據,任何奇蹟的聖經,我們應該假設該活動問題其實有自然原因畢竟。在這種情況下活動不會是違反自然法則,從而根據休謨的定義不是一個奇蹟。儘管這種可能性,休要說,報告的質量奇蹟永遠不會高到足以清除這一障礙,至少在他們獲得的利益建立一個宗教,因為它們通常是。人們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運行在任何數目的熱情的影響,如熱情,一廂情願的想法,還是使命感推動良好願望,這些影響可以預期會削弱他們的質疑能力。由於事關重大宗教的神秘感和懷疑,這很質素,否則往往使難以置信的一份報告,認為報告完全新穎的東西,變成一個建議給我們。因此,在宗教方面,我們可以認為,報告沒有這麼多,儘管它的荒謬的,因為它。


5。與休謨問題的論述


有些東西顯然說得對,休謨的觀點。他舉的原則,一定類似的事,我們用好,當我們抹黑小報報導有關外來遊客到白宮或小美人魚被發現在沙丁魚罐頭。不過爭論引起了很多批評。這次討論的一些利用了貝葉斯概率分析;約翰 Earman,例如認為,當原則休謨的論據“作出明確,檢查鏡頭下的貝葉斯主義,他們被發現或乏味,似是而非,或差異與實際的科學實踐“(Earman 2000年)。貝葉斯文學不會在這裡進行討論,雖然 Earman的討論權力多重目睹值得一提。 Earman認為,即使先驗概率一個奇蹟發生的非常低,如果有足夠的獨立證人,每足夠可靠,其發生可能是成立的可能性。因此,如果休謨的關注點是表明,我們不能在原則上從來就有理由相信見證一個奇蹟,他似乎對這個錯誤(Earman 2000:見特別通道。18以下)。當然,數量要求的證人可能會非常大,而且可能是沒有報告的奇蹟在任何經典的資格。誠然,一些奇蹟聖經據報導,發生在一個存在相當多的證人;的奇蹟的麵包和魚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而根據馬克(馬可福音 6:30-44)見證了5000人。但是,已經注意到,一個人的證詞,甚至四,一些事件,見證了眾多的不一樣,幾乎擁有了眾多的證詞本身。另一種反對意見對休謨的觀點是,它利用了一個方法,是靠不住的,也就是說,它可能我們拒絕報告屬實或接受那些都是假的。考慮一個事實,即特定組合的彩票號碼一般會選擇對非常大的可能性。如果特定的賠率組合選擇在加州彩票上週為 40萬至100的概率是該組合被選為非常低。


假設的可能性任何特定的事件中被誤報洛杉磯時報大於,我們將無法信任的時代,以確定哪些票是贏家。在不可靠的反對,提出在這種特殊的方式,似乎有相當容易的反應。沒有任何懷疑的挑戰,我們有理由相信目前的報告一抽獎,即報告彩票圖紙報告一般事件,如暴雨報告和總統新聞發布會。他們並不需要特別強的證詞是可信的,而事實上,我們可以有理由相信,報告的抽獎,即使它來自一個不可靠的來源,如一家小報。這無疑是因為我們提前知道,當彩票繪製,不論是數字的組合,可以選擇將選擇對非常大的可能性,使我們保證獲得一個極不可能的組合或其他。


儘管在對任何特定的賠率組合是非常偉大的,所有其他具體成果同樣不可能的,所以我們沒有任何偏見的特定組合。我們知道,人們將贏得彩票時,我們有沒有類似的保證,任何人都永遠不會從死裡復活。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取得進展,科學的,我們必須準備修訂我們的理解自然法,而且應該在哪些情況下證明了一件史無前例的事情將是可信的。例如,人類已經看到無數集體魷魚,很少有過的長度超過了兩英尺。為此,報告巨型魷魚的數字,在過去,有時被斥為空想;方法受僱於休謨在他的平衡參數的概率似乎排除我們未來的結論,在此基礎上的證詞,這種生物存在,但他們已經發現了深海南極洲附近。


同樣,有人居住超出達到現代技術很可能會拒絕報告的電力照明和飛機。當然,我們應該持懷疑態度的報告時,遇到一個如此新奇的東西。不過,科學的進展取決於其對修改的能力,即使最有信心的說法對自然世界。討論這個問題,在休謨往往圍繞著他舉例說,在印度和冰。有人從一個非常炎熱的氣候,例如印度,生活在休謨的時候,可能會不相信水能夠以固體形式冰或霜,因為他有一個 exceptionless的經驗與此背道而馳。可是,在這個情況下,他得出錯誤的結論。休謨認為,這樣一個人會因此正確,非常有力地證明,妥善必須說服他並非如此。然而,休謨指這不是一個奇蹟,而是作為一個奇蹟;區別似乎在於,雖然水轉向冰不符合印度的經驗,因為他經歷了沒有先例的這一點,還 notcontrary他的經驗,因為他一直沒有機會,看看會發生水的溫度足夠低(查詢,第113頁)。同樣道理,我們應該小心,要決定多大魷魚可生長在南極深處,只有當我們的經驗,其中已在溫暖和相對淺水。的情況下南極棲息沒有類似於那些我們通常看到的魷魚。



另一方面,當有人向我們報告,他們目睹了奇蹟,比如一個人走路的水,我們的經驗是普通水類似於這種情況,因此對計數的可能性,該報告是真實的。當然,我們一貫的經驗,必須在類似這種情況下,如果水有人散步時,有點像不像普通的水,或者還有其他的地理環境,可以考慮如何有可能在這一個實例某人在水面上行走時,這是不可能的,在通常情況,那就沒有違反自然規律畢竟,因此,根據休謨的定義,而不是一個奇蹟。耶穌走在水只會資格作為一個奇蹟,前提是這種情況類似於在所有相關方面的這些案件中,密集的對象具有沉沒。之間的區別奇蹟,一個奇蹟,是一個重要的漠,因為他構造的認識論,他希望將排除奇蹟的信念,原則,他必須非常小心,不也阻礙了科學的進步。無論是成功的休謨在作出這種區分是一個問題的一些爭議。字母a.是否休謨論證令人產生疑問?許多評論家認為,休謨的觀點迴避了問題對奇蹟。 (例如見劉易斯 1947:103,休斯頓 1994:133)假設我正在考慮是否有可能一個人在水面上行走。我認為我過去的經驗與緻密的天體,如人體,以及他們的行為在水中,我什至可以進行一系列實驗,看看會發生什麼事時,人體不支持放在表面上的水體,所以,我一直遵守這些機構下沉。我現在考慮一下可能發生或可能發生,在一些未知的情況。也許我想知道會發生什麼,下一次我踏出的水域銀湖。


很顯然,我會期望,沒有認真考慮這件事,我會下沉,而不是它的表面上行走。我過去的經驗與水給了我很好的理由認為這是會發生什麼。但是,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問是否自然會按照慣常的過程。事實上,我假設,這將是,否則我不會提及我過去的經驗來判斷什麼是有可能在這次事件中,我過去的經驗發生什麼機構密集的水只有在有關案件中的均勻自然不成問題。但是,這意味著,假設我們過去的經驗有關決定所發生的事情在一個未知的情況,因為休要我們做的,是假設的性質,按照慣常的過程,它是假設一直沒有突破在自然的統一性。這是簡而言之,假設沒有奇蹟發生。為了認真對待的可能性,奇蹟發生了,我們必須認真對待的可能性,出現了缺口,自然的統一性,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假設,不迴避問題,我們的一般意見有關。這將是一個錯誤,但是,相信此批評代表了勝利抱歉。雖然辯護不妨進行的懷疑態度,要求放棄他的假設,即普通經驗相關的評估報告真相的奇蹟,這似乎令人產生疑問,在相反的方向。普通的經驗只會不相關的案件中,其中有實際上是一個打破自然的統一性,即在這些案件中,奇蹟發生了,而這正是懷疑論者要求才能顯現。這是誘人的假設,有一個中間地帶,也許只需要的懷疑論者承認,ispossible普通的經驗是不相關的,在這種情況下。然而,很難確定什麼樣的只是這將是可能性。邏輯的可能性,僅僅是一個不同尋常的事件可能發生,不是懷疑論者的過質疑,當我推斷,我會下沉的水域銀湖,我這樣做是充分肯定的事實,在邏輯上是可能的我不會。如果辯護所要求的任何比這更大的讓步,懷疑論者的可能是可以原諒的要求,他得到一些理由准予。他可能被原諒,也一樣,要求他說服了一個奇蹟發生在他自己的條件,即純粹的自然主義的理由,而要求他採取的任何假設的超自然。當然,最自然的地方去尋找證據,可能偶爾會打破自然秩序的將是證詞,但原因為何,現在很明顯,這是不行的。看來,問題的報告是否可信的奇蹟打開一個更大的問題,即是否應該舉行 supernaturalistic世界觀,還是自然的。有一點似乎可以肯定,然而,那就是辯護不能依靠奇蹟報告,以確定 supernaturalistic的世界觀,如果這些報告的可信度取決於我們推定supernaturalistic世界觀是正確的。


6。概念上的困難:


邏輯不可能性的衝突最近批評信仰奇蹟側重於概念的一個奇蹟。特別是,人們一直認為,這個概念對違反自然法則,是自相矛盾的。沒有人,當然,該報告認為,一個事件可能被視作是一個奇蹟,如復活或走路水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然而,一些哲學家們認為,這是自相矛盾的建議都認為這樣的事件已經發生,而這是違反自然規律。這種說法至少可以追溯到盡可能 T.H.赫胥黎,誰告訴我們定義一個奇蹟視為違反該命令的性質是自相矛盾的,因為我們都知道該命令的自然是來自我們的觀察過程中的事件是所謂的奇蹟是在部分(1984:157)。如果一個明顯的奇蹟發生,如懸掛在空中的一塊鉛,科學方法,使我們不能假設的任何法律自然遭到了侵犯,相反,赫胥黎告訴我們(在徹底休謨式的靜脈)的“科學家只會著手調查在何種條件下如此高度意外的事故發生;和修改他的,到目前為止,過於狹窄的觀念,法律的性質”(1894:156)。最近,這一觀點已被安托尼夫辯護(1966,1967,1997)和阿拉斯泰爾麥金農(1967)。麥金農辯稱,在制定法律的性質,科學家只是試圖彙編的實際情況,因此,一些聲稱事件是一個奇蹟,在那裡,這是採取暗示,這是違反了自然法則,是最有發言權一次,它實際發生的,而且矛盾的是,這是違背實際過程中的事件。讓我們一份聲明中說,自然法是一個概括的形式為“一切為旅館,”例如,所有的對象是鉛(甲)是對象,將秋天的時候,我們放過他們(乙)。


阿行為都將發生所代表的A不是一個 B,或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對象是鉛不秋天,當我們放棄它。因此斷言,違反了自然法則已經發生的一次說,所有作為都是旅館,但說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阿是不是B,它是說,矛盾的是,所有的對象是鉛便會下跌,離開不支持,但這個對象是鉛不屬於不支持的時候離開。我們顯然不能兩者兼得,我們要不要碰到一塊鉛不屬於,我們將不得不承認,這是不是所有的對象是鉛會下降。對麥金農的觀點,一counterinstance一些自然法則的聲明否認這種說法,它表明我們的理解自然法是不正確的,必須進行修改,這意味著沒有發生違反畢竟。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從來沒有人離開紅海,在水上行走,或已經從死裡復活,它唯一的手段,這些活動如果發生的,不能違反自然規律。因此可以說,這種批評不損害基督教認為,這些事件確實發生(Mavrodes 1985:337)。


但是,如果是正確的安東尼弗盧(1967:148),為代言人指向任何這些事件並提供證據存在一個超越的上帝或真理某一宗教教義,我們不僅必須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們發生的,而且他們代表著最重要的自然法則,壓倒一切的是來自外部的性質。有任何歉意的價值,那麼,奇蹟必須是違反了自然法則,這意味著我們必須(每impossibile)均在法律和例外。字母a.作為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s違反自然法的觀念違反不過,也許是辯護,邏輯連貫。假設我們是否可以成為法律的性質,一個人不能在水面上行走,後來,我們都確信,在一個特定場合(海外) - 說,例如,1910年4月18日,有人確實能夠做到這個。


然而,假設發生後,水的O追溯到行為完全按照一般不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制定了自然法則將繼續其一貫的預測值,當然,我們既不會放棄它,也不修改。唯一可能的修訂在這種情況下會說“人類不能在水面上行走,但有時澳”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修改完全是臨時性的;在對某一事件,修訂未採取廣義報表的形式,通常擁有自然法,並增加了沒有解釋的權力,原來制定的法律。這使我們沒有更好的解釋所發生的事情在過去,它沒有任何帳戶的特殊事件澳,而且票價並不比原來的表述當談到預測會發生什麼未來。在這種情況下,澳是可以被稱為 anonrepeatable counterinstance的自然法則。面對這樣的事件,我們將保持我們的老制定法律,這就是說,特殊事件O並不否定這一提法。這意味著,是沒有矛盾的暗示,申明法律連同其例外。事情會有所不同,如果我們可以分辨出一些功能(六)在何種情況下發生了Ø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 Ø一個案件時,通常不會。 F可能有一些部隊的運作,以抗衡通常傾向茂密的對象,如人體,以沉水。在這種情況下,就發現了F我們正處在一個能夠改寫法律富有成果的方式,他說,人類不能在水面上行走,除非F是目前。由於異常在這種情況下現在有一個普遍的形式(即它表示的主張人類可以在水面上行走時,F是現在),我們重新有一種普遍性的一份聲明中自然法應該有。它解釋了過去緻密體相互作用與水,以及原來的表述一樣,它解釋了為什麼有人能在水面上行走,有時澳


最後,它將有助於預測將會發生什麼,在未來,當 F都缺席,當它存在。我們現在可以,以下尼尼安智能(1964:37)和理查德斯溫伯恩(1970:26),了解違反作為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的自然法則。我們遇到一個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當一個人走水,如情況澳,並在確定所有相關因素,因果關係在工作中澳,及音響這些,沒有人能在水面上行走。由於自然法的聲明是偽造的發生,只有一個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實在是似是而非的斷言某一陳述的法律和同時堅持認為,一個可重複的counterinstance它已經發生。然而沒有矛盾的斷言存在的法律連同發生的counterinstance是不可重複。奇蹟的範圍以外的自然法則的力量這條路線的推理否定自然規律必須描述的實際過程中的事件。自然法則是絕對沒有描述的限制什麼可以和什麼不可以發生的性質。他們只是描述性質的範圍內,依法經營。

把不同的問題,我們可以說,只有描述的自然法則,會發生什麼,結果自然原因,他們並沒有告訴我們會發生什麼超自然的原因時存在。正如邁克爾列文(1989:67)所說的一點:假設的規律自然被視為 nonuniversal或不完全在這個意義上說,雖然他們包括自然災害事件,但不包括的,而不是用以支付,非自然事件如超自然事件造成的,如果有或可能產生任何影響。阿實際上不可能發生,並不違反法律的性質,因為它不包括在(即不屬於該範圍內),這樣的法律。在此理解,實際上不可能將一個事件可能不會發生只給身體,或自然的原因。但實際上不可能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這樣的事件可能會發生的結果超自然的原因。其中一個方法,使這一點,也就是說,所有法律必須最終被理解為析取,形如“一切為旅館除非有超自然的原因是經營。”(讓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 asupernaturalistic制定的法律,其中當然這是因果玄學是在這裡工作,而不是一種自然主義的提法,只是說,所有為旅館,而不考慮到的可能性,任何超自然的原因。)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事實證明,嚴格來說,奇蹟是不是違反自然規律畢竟,因為它是通過什麼方式發生了超自然的干預。

此外,由於自然法的聲明只是為了描述發生在缺乏超自然的入侵,發生了奇蹟並不否定任何自然法的制定。在supernaturalistic自然法觀念似乎提供了一個回應休謨平衡概率參數;的證據自然規律,收集超自然的原因時缺席,沒有權衡的可能性,應該會出現一個奇蹟,因為奇蹟是結果超自然的干預到自然秩序。因此,有一個比喻失敗之間的案件,形成的基礎,我們的發言自然法,及有關情況的一個奇蹟。概率的考慮,根據我們的日常經驗,只用在確定什麼會發生在通常情況下,當沒有超自然的原因在起作用。



7。概念上的困難二:


確定奇蹟,我們看到兩種方式的概念是一個奇蹟,描述為一個事件的性質,無法自行生產,可辯護,連貫。我們可以說,奇蹟是違反自然法,並呼籲違反觀念作為一個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或者我們可以否認的奇蹟違反自然法則,因為有超自然的原因,它們不屬於這些法律的範圍然而,概念上的困難仍然存在。安東尼弗盧(1966,1967,1997)認為,如果一個奇蹟是為任何道歉的目的,作為證據對真理的一些啟示,那麼它必須能夠識別它作為一個奇蹟沒有吸引力的標準給予的啟示,特別是要有自然,或可觀測,標準,其中事件可以被確定為之一的性質,無法自行生產。飛往稱此為識別的問題的奇蹟。讓我們看看這個問題發生涉嫌與這兩個概念的奇蹟。是否有自然的準則,我們可以區分一個可重複的,從一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一些自然法?制定一些假設的自然法(一切為 BS)和一些事件,是一個 counterinstance的這一提法(一甲不是一個 B)。


該 counterinstance將是可重複的,以防萬一有一些自然forceF目前在這個情況下,就這樣被輕輕負責 counterinstance,這樣,每次F是目前,類似的counterinstance會發生。但如果說我們盡力重現事件情況下,不能這樣做。我們不能假設該事件是不可重複的,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消除的可能性,我們沒有確定所有的自然力量的運作產生了原來的counterinstance。這些特殊事件可能至今已生產了一種自然力量,不為我們所知。沒有觀察到任何區別,可與一宗例外是重複的,而製作了一些作為,尚未發現的自然力量,而且是沒有。更糟糕的是,在自然會覺得很發生異常的證據表明,我們實際上是一些以前不為人知的自然力量的工作,那裡有差異的影響,必須有差異的原因,是對自然的手段當然,自然原因。困難也沒有消失,如果我們採取 supernaturalistic認為自然法。按照這種觀點,只是描述的自然法則時會發生什麼超自然的力量不存在,一個真正的奇蹟並不違反自然法則,因為它是影響超自然的原因。假設一個特殊事件發生,而辯護想屬性超自然的原因。下面的兩個州的事務,似乎經驗區分:這次活動是結果自然原因,我們仍無法確定。這次活動是結果超自然的原因。

這當然是因為事實上,我們不遵守的原因的事件在這些案件都在第一,這是因為死因不明的我們,在第二,因為超自然的原因是unobservableex hypothesi。因此,這裡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應該相信,我們不遵守任何原因該事件是由於我們(或許暫時)無法完全確定所有的自然力量的人來生產,經營,或者它是否是因為事業作為超自然的,原則上是無法觀察到。如果飛越是正確的,以便確定該事件是一個奇蹟,我們必須找到某種方式,以排除任何的可能性自然會找到它;此外,如果確定此事件是個奇蹟是為任何道歉的目的,我們必須找到一些經驗的理由這樣做。使事情複雜化,甚至進一步,還存在第三種可能性,那就是:

3。該事件沒有造成的。

也就是說,它是該事件可能只是獨立自存的或自發的。顯然,不可能有明顯的區別的事件有一種超自然的原因,因為這樣的原因,是在原則上無法觀察,一個失敗有原因。所面臨的挑戰帳戶作為超自然的奇蹟,則是展示自己的設想不同的是事件之間具有一種超自然的原因,並設想把它看作是簡單地缺乏任何理由的。在這個意義是非常重大的意義:即使自然被迫承認,事件沒有自然原因,而這種性質,因此,沒有充分似律,但這並不承諾他超自然。很可能經歷自發性質的失誤,在它的一致性。此類事件將是不可重複 counterinstances自然法,但他們不會創造奇蹟。他們將屬於肉眼潛力的性質;的自然不必承認有必要超自然的干預生產此類事件,因為他們的出現不需要呼籲任何超越的現實。事實上,應該成為我們相信,在某事件發生的沒有天然的原因,自然會辯稱,簡單起見,我們放棄任何上訴超自然的,因為這將涉及引入額外實體(神)無任何相應的好處在解釋力。 8。超自然的原因及超自然的解釋的辯護,但是,將堅持這正是這一點。一個尋常的事件形容為一個超自然的影響原因,歸結到神的介入,是合理的,因為它為我們提供了解釋的機會,它在沒有自然的解釋是可用。


假設(因為通常不自然)的性質,操作根據物理定律,發生了明顯的異常點,有些差異的情況。如果沒有差別的地理環境可以找到,那麼唯一的解釋可以是,有某種超自然的力量在起作用。這是不合理的拒絕這種超自然的解釋,純粹的投機,希望有一天,一個自然的解釋可能變得可用。這一概念的超自然的解釋值得關注。自然主義一定會認為,觀念超自然的解釋,連同其同源,這一概念超自然的原因是混淆了。這一立場是出於堅信,概念的解釋和事業是根本經驗的概念。首先,關於概念的一個原因:Paradigmatically,因果關係是兩個實體之間的關係,一個原因(或某些因果關係成立的情況下)和效果。現在,有很多案件中,我們看到其效果的原因是沒有看到,我可能,例如聽到聲音了槍傷,並沒有看到槍,產生了。此外,我可以推斷是有槍的地方附近,產生的聲音。


這是一個推論,從效力原因,類似的辯護什麼希望做一個奇蹟,推斷上帝的存在(如事業)由發生的奇蹟(如影響)。但是,使我的推論有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正如休要指出,事實上,我發覺經常一起類似的原因有類似的效果。這正是缺乏說到超自然的原因。我不能永遠體驗結合超自然的原因及其影響,因為超自然的原因是(根據假設)觀察到的,我也無法作出任何推論現象的性質,其原因withoutsuch超自然的經驗。事實上,由於非常獨特上帝的奇蹟般的干預措施納入性質,很難看到神的概念因果關係可以利用任何類型的規律性所有的,因為經驗的原因做。誠然,科學常常呼籲無形的實體,如電子,磁場和黑洞,或許她自己的設想辯護上訴具有同樣的性質(Geivett 1997:183)。這些東西,有人可能會說,已知只有通過他們的觀察效果。但是,因果屬性的自然實體,例如電子和磁場類似的實體,是觀察,這是我們有權把它們稱為自然實體。此外,這些特性可以說是在上觀察到的規律,這意味著實體如電子和磁場可以發揮作用的理論,有預測能力。因此,舉例來說,呼籲電子可以幫助我們預測將會發生什麼,當我們打開電燈開關。


上帝不是一個理論實體這樣的。遠不能發揮作用,在任何經驗的規律性,上帝的奇蹟干預了大自然之中,因為這些構思是由超自然,是他們的顯著特色。另一個原因,懷疑上帝的因果關係能夠擁有類似的權力,享受自然對象源於這一事實,上帝是一般被認為沒有在空間的任何位置,並認為一些哲學家,被認為屬於時間以及。因果關係的自然實體之間發揮了針對時空背景。事實上,似乎談論上帝的事業性質的事件遇到類似的問題的心身相互作用。 (這不應該奇怪,因為通常的概念作為一個上帝的非物質性的實體,即作為思想或精神。)所有案件的因果互動的,我們都知道物質之間發生的實體,從根本上彼此相近的條件具有物理特性,如質量,電荷,在太空中的位置等,所以我們知道,例如,一位台球另外提出一個憑藉轉移的勢頭。


但上帝都不具備這些素質,因此不能與物質相互作用的對象以任何方式,我們可以理解。神不能,例如,轉移的勢頭,一個物理對象,如果上帝不具備質量。這可以說是概念的解釋是不可分割地交織在一起,是因果關係,因此,如果概念超自然的原因是空的,該概念超自然的解釋難以預料下車地面。在辯護的反應可能是區分樣的解釋,她打算放棄時,她的屬性是一個奇蹟,以神聖的機構,從樣的解釋,是共同的自然科學。特別是,她可能他們的個人特點的解釋,說明工作的現象,參照意圖代理人,在這種情況下神。 (例如見 1979年斯溫伯恩:通道。2)現在,這是事實,個人解釋並沒有完全一樣的經驗基礎上,儘早做科學的,但是,像科學的解釋,他們通常有經驗的後果。例如,如果我解釋伯特蘭闖紅燈說,他希望成為在會見的時候,我已作出了個人的解釋貝特朗的行為,這是一個是測試的。


這將支持任何意見傾向於確認貝特朗的假設是因為參加一個會議,並正就一些時間,他的願望,而且會破壞任何違背它,如沒有發現,貝特朗不相信任何會議是迫在眉睫。此外,這種解釋也可作為預測的基礎上的粗有關其他行動貝特朗預料可能會執行,如他可能會採取其他步驟(可能涉及其他交通違規),以使他的會議時間。最明顯的方式呼籲神聖的機構不被它類似於通常的那種個人的解釋是他們沒有屈服,即使最含混的預測。 (見諾維爾一史密斯1955)假設,例如,我們走在屬性一水神的介入,從這一描述中,沒有遵循什麼我們可以期待將來發生。

除非我們能夠推出更多提供的資料披露,我們沒有理由推斷,上帝將提請有關該會發生更多的奇蹟,他可能會,他可能不會。事實上,就這種擴大的預測方面,我們似乎沒有更好的小康說,一些事件的出現,因為上帝意志出現比我們預計的,如果我們簡單地說,它沒有任何理由,或者說發生自發性(事實上,很多時候當有人說“這是上帝的意志”,他們呼籲注意不可思議的事件。)鑑於這一事實,沒有任何理由自然應該找到這樣一個超自然的解釋令人信服的,相反,面對公認的奇蹟,如果他關心的是解釋的事件,他就有理由休後的建議,並繼續保持為一個自然的原因和自然的解釋之一,具有預測能力,或在最壞情況下,以只要擺脫這一事件的令人費解,但否認這費解值得任何上訴的神聖。反對這裡可能是所有這一切使得使用不必要的狹隘觀念的因果關係,一亂,目的是限制其使用的自然科學。


毫無疑問,單詞“原因”被用在一些非常不同的方式,肯定是不能說沒有道理都不能附加一項聲明形式的“上帝造成x的發生。”同樣可以說,對於的概念解釋。但是這是辯護誰試圖理解超自然的原因是類似的原因排序屬於自然科學的興趣。超自然的原因,如果沒有足夠的類似自然的,他們不能指望,以填補自然原因時發現缺乏。最根本的挑戰的人誰願呼籲存在超自然的原因,是要搞清楚什麼區別說,與事件有超自然的原因,並表示,它沒有任何理由的。同樣,當談到前景給予超自然的解釋:假設有人走水,我們無法找到任何自然的解釋這一點,才是最值得我們說,這樣的事件有超自然的解釋,而不是說,這令人費解和正在做的呢?


9。巧合奇蹟

由於發生困難方面的建議,即上帝導致奇蹟發生,非因果帳戶值得考慮。 R.F.荷蘭(1965)建議以宗教意義的巧合,可以作為一個奇蹟。假設一個孩子誰騎了一輛玩具汽車,這款車在賽道上停留在一列火車過境。火車正在從圍繞一個曲線,工程師誰在駕駛,將無法看到孩子,直到為時已晚停止。


無獨有偶,工程師昏倒在恰當的時候,釋放他的手在控制桿,這會導致列車自動停止。這孩子,事與願違,保存,和他母親對他的感謝上帝眷顧,她繼續堅持一個奇蹟發生了,即使聽到的解釋是如何來的列車時停止它。有趣的是,當母親的屬性的停列車的神,她不是上帝為查明原因,原因是火車停的是工程師的暈厥。她也不是在任何明顯的方式,提供解釋為事件,至少沒有,目的是要競爭的自然主義解釋成為可能,參照工程師的醫療條件。是什麼讓這個事件是一個奇蹟,如果是,是它的重要意義,這是由於至少部分其作為一個明顯的響應人的需要。違反奇蹟一樣,這樣的巧合發生違背我們的期望,但它並沒有站在這樣反對我們的理解自然規律。


想像這樣的事件是一個奇蹟似乎滿足一個奇蹟的概念作為一個事件能夠引起懷疑,雖然我們不知道對象似乎沒有那麼多behow火車來停止一個簡單的事實,它應停止當它確實,當我們有充分理由認為不會。類似的考慮神奇來自約翰希克的觀念信仰宗教作為一種“經歷為。”靈感維特根斯坦的討論看,在哲學研究(194e),希克辯稱,雖然有神論和無神論生活在相同的物理環境,他們的經驗是不同的,是有神論者看到了意義的事件對她的生活,提示她描述她的經歷作為一項持續的互動與上帝(1973年:總。2)。阿有神論者,例如,可能會受益於一個意想不到的就業機會和經驗,作為表達天意,相同的事件可能不會提出這樣的無神論者。關於奇蹟,尤其是希克(1973:51)寫道:



奇蹟,其他種種可能,是一個事件,使我們變得生動,並立即意識到上帝對我們採取行動。一個令人吃驚的事情,即使它應包括暫停自然法則,不構成對我們來說,奇蹟在宗教意義上的字,如果它不能使我們強烈意識到上帝的存在。為了能夠奇蹟,事件必須經歷的宗教意義。荷蘭沒有跡象表明,他想說明奇蹟的培訓經歷條款作為。儘管如此,它似乎是合理的說,與希克,在荷蘭的例子,而孩子的母親看到了同樣的事情的懷疑論者的,該停的列車,她的理解不同,經歷它作為一個奇蹟,並作為表達式神的眷顧。但現在出現一個新問題:如果問題的事件是否是一個奇蹟,它的意義在於,如果它的意義是無論我們如何理解它,那麼很難想像的決心,有些事件是一個奇蹟可以完全避免主觀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是否是一個奇蹟發生取決於如何證人看到,等等(可以說),更多的是對事實的證人,他們的回應事件,但要對事件本身。 (見智能1964:35),但我們通常不人權機構在分析這種方式,而是否凱撒越過盧比肯的問題,並非任何人是如何汲取教訓。現在的問題是否凱撒越過盧比肯是客觀存在的。肯定是有神論者希望地說,問題上帝是否採取了行動,世界,發生了奇蹟,是客觀的,。這一事實,肯定佔的吸引力因果考慮奇蹟,任何爭議的原因是一個公認的奇蹟爭的事實,而不是人們如何爭議期的事實。

10。奇蹟的基本動作

這是一個嚴肅的批評,但它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品格普遍行動。問一個人是否已採取行動無疑是提出一個客觀的問題,但它並不總是問一個問題,尋找原因。阿瑟丹托(1965)曾經為區分兩種類型的行動:其一是介導的,那些是基本的。 (另見戴維森 1982年,誰是基本的行動,因為原始的。)我行事調解方式執行操作時,我做輜 x的,例如,如果我把燈打開,我研究輕彈一個開關,我的轉折點上光線是一個中介行為。我彈的開關也是一個中介行為的,如果我弗利克交換機通過移動我的手指。請注意,當我們說,我打開了一個導光樣的方式,這種可攜帶的因果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光的未來,是因為對交換機的被晃動,和開關的正揮動,是因為我手指移動。但是,並非所有的行動都是這樣。當我提出我的手指,以翻轉開關,我不使他們的運動,做別的,我只是將它們移動。所以說,我都抱著我的手指移動,並不意味著我造成什麼發生。然而,顯然是在某種意義上的“事實”,事實上,我提出我的手指。這是可能的,當然,我的手指移動的一個原因,如射擊的各種神經元。但我的神經射擊不是我的行動,他們不是我做的事情。這並不是說我開始為我的神經火災的一部分的程序最終的目的是在實現這種想法,我的肌肉收縮,我的手指移動。


即使我沒有,就必須做什麼,我立即以便確定鏈的原因去,或將有無窮級數的行動,我必須執行,以便把燈打開,我可以從來沒有這麼多的開始採取行動。這樣的可能性,能描述我的手指移動的身體條件的原因,並因此無法讓一個自然的解釋這方面的神經射擊等,不排除可能性說,在移動我的手指,我的行為。有些哲學家認為,真理意志自由的帳戶自由意志意味著自由行動,人類沒有天然的原因。這平行的方法,即傳統觀念的奇蹟已經明白的方式上帝的行動是一個奇蹟。(太平紳士莫蘭德討論了比喻人類活動之間的自由和奇蹟在這方面,見莫蘭 1997。)這樣的自由主義觀點的人的行動可能是正確的。重要的是要認識到,然而,我們沒有能夠解決問題,我們沒有證明某人的移動自己的手指並沒有天然的原因,以便給予他們的這一運動的機構。


因此類推,信徒奇蹟可能堅持認為沒有解釋各種自然奇蹟,如建立宇宙,摩西分手的紅海,還是耶穌的復活。但是,如果奇蹟的基本行動對上帝的一部分,那麼我們的歸屬神聖機構,這些活動並不需要我們表明,這些東西無法解釋參照自然原因。無論我們必須找出一個事件是一個奇蹟,如果奇蹟被看作是一個基本的行動的一部分,神,可以不涉及要求,表明它沒有天然的原因。要歸因於一個基本的行動,其代理不作任何索賠問題的來源,因此,如果得到適當的奇蹟視為基本行動對上帝的一部分,但事實並非如此,“任何說法,奇蹟發生了隱式一因果斷言“(萊文1994:39),但這種觀點普遍認為。相反,在歸屬一個奇蹟神將獨立於任何邏輯上的因果分析。(如需詳細討論了這一點見角2007年,特別通道。4。)


11。維特根斯坦:奇蹟的手勢


這導致了一個問題我們如何確定一個事件是一個奇蹟,如果不涉及因果分析。一種方法是想出一個奇蹟,作為姿態神的部分。在文化和價值(1980:45五),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寫道:奇蹟是,因為它是一個姿態,神使。作為一個人靜靜坐著,然後讓令人印象深刻的姿態,上帝讓世界上運行順利,然後伴隨著一個聖字一個象徵性的事件,姿態自然。這將是一個實例,如果當聖發言後,他周圍的樹木鞠了一躬,彷彿崇敬。有趣的是,維特根斯坦應該談論的是一個象徵性的姿態出現的。阿人類身體的運動變成一種姿態時,就某一種的意義。

其意義弓,例如,就在於它是一個表達崇敬和尊重。如果能夠確定一個彎著腰作為弓要求我們熟悉的文化中,這一特定的身體運動的意義,它。不過,問題是否有人鞠躬是客觀存在的,它是,我們可以說,一項有關的事實。因此,比喻一個奇蹟的姿態也許能給我們提供的方式來查看一次創造奇蹟的跡象,使我們能夠說的品格,是一個奇蹟,至少在部分,它的意義將在維特根斯坦所謂的“形式生命“,並同時堅持認為,問題的意義是一個客觀的問題。如果一個奇蹟是這樣一種姿態的方式維特根斯坦認為是的話,假設一個神奇的事件應該發生,部分內容,使得有可能確定這一事件是個奇蹟,是欣賞它的意義。但奇蹟並沒有就其重要性在真空中,其意義的一個奇蹟,就像意義一種姿態,是依賴於某種特定的背景。

這一背景下成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由一個人的世界觀,不管是能夠確定的事件是一個奇蹟,將取決於一個人的能力,整合它與世界觀,其中可能上帝的表演性質的已經得到承認。這種限制不會產生問題的神學普遍,這可能合法,對這種觀點的事情為出發點。它將然而,致命的任何道歉的呼籲,尋求建立的全權證書,有神論的宗教所指向的假定發生奇蹟,企圖建立,為理由,自然是一致的,這一事件給了有力的證據上帝的存在。彼得溫奇最近採取了維特根斯坦的比較奇蹟的姿態:

某處置,或運動,對人體可以稱得上是'姿態'只有在一個場合下有可能它是確認和/或作出反應的姿態 ...這樣的可能性取決於,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在衛冕的文化在其中的行動發生。 (1995:211,強調在原)絞車指出,我們承認通常是一種姿態,而不是直接推斷。因此,舉例來說,如果我們介紹給別人,他們鞠躬,我們通常不會得出的結論是,他們屈服,而推論方式後,首先消除的可能性,他們的行動具有天然的解釋,相反,如果我們有足夠的熟悉的鞠躬作為一個文化機構,我們將立即承認的品格,他們的行為。



此外,我們承認的事實,他們低頭通常顯示在我們的反應,他們的姿態,例如在我們鞠躬回報。類似地,我們表示承認一個奇蹟沒有,看看是否有任何自然的原因,但響應的方式有神論的宗教特點;與敬畏,也許,或者感謝上帝的善行。 (這是反應的母親在荷蘭的奇蹟列車。)但是,正如我們能夠識別,並作出適當反應,一鞠躬,取決於我們正沉浸在一個特定的文化,所以我們可以識別能力奇蹟和反應它的特有的宗教方式。如果絞車是正確的,那麼持懷疑態度,誰旨在表明,假定有一個自然的奇蹟的原因,正進行錯誤的方向,但隨後所以是有神論者誰試圖表明,該事件無法解釋的科學。這樣的有神論者犯同樣的錯誤,因為會誰認為,為了顯示某個特定的姿態是弓,我們必須表明,沒有生理可以解釋給它。有神論的主流方法,奇蹟是,目前,一個寧願採用的方法類似於使用的自然科學。哲學家採取這種方法是不可能得到滿意的概念作為一個奇蹟姿態。但是,如果絞車是正確的,這是一個標誌,如何根深蒂固科學已成為現代西方文化,和一個標誌,也是一個漂離種宗教文化在其中的一個奇蹟概念最初發現它的家。

作者: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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